发布日期:2018-10-08 浏览次数:2634
厂房防爆注意事项
1、散发较空气轻的可燃气体、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的顶棚应尽量平整无死角,且厂房上部空间要通风良好。
2、散发可燃粉尘、纤维的乙类厂房内表面应平整、光滑,并易于清扫。
3、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以及有粉尘、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厂房,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。如果采用绝缘材料作整体面层时,应采取防静电措施。
4、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、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以及有粉尘、纤维的乙类厂房,其地面下不宜设地沟。如必须设置时,其盖应严密,并应采用非燃烧材料紧密填实,与相邻厂房连通处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密封。
5、使用和生产甲、乙、丙类液体的厂房的管、沟不应和相邻厂的管、沟相通,该厂房的下水道应有隔油设施。
6、甲、乙类设备或有爆炸危险的粉尘、可燃纤维的封闭式厂房的采暖、通风和空调设计,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和《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》中的有关规定。
7、防爆厂房的电气设备的防雷设计,应分别按照国家标准《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》和《建筑防雷设计规范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。